日前,省文化厅发文公布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共65家。我市共有8家企业入选。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1家,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14家。
我市此次入选的8家企业为龙泉市古越剑铺、景宁县浙江奇尔茶业有限公司、庆元县虹景廊桥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和县浙江新云木业集团有限公司、龙泉市孙坑窑瓷庄、浙江龙泉鉴真陶瓷有限公司、龙泉市龚三兴青瓷作坊、松阳县丽水仙人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类项目保护的重要方式,是活态传承直接有效的方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16年9月,省文化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市各地积极响应,9家生产性非遗企业精心策划,积极准备申报材料,最终8家获评。
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评审机制的建立增强了非遗自身活力,推动非遗保护更紧密地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提高了非遗传承人的传承积极性,为非遗保护奠定了持久、深厚的基础;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非遗保护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各地特色小镇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